尊敬的金三角经济特区内各公司、商户、个人、法人、网络与电信服务企业家事由:停止进口、销售和安装星链(Starlink)卫星通信设备的事宜。根据2019年12月27日政府下发的第471号文,关于老挝总理的政令。根据2018年6月7日政府下发的第188号文,关于经济特区政令。
-根据2018年8月15日计划投资部下发的第1971号文,关于市省经济特区管一理办公室组织与活动的决定。根据2024年9月4日特区科技与通信办公室下发的第011号申请。博胶省经济特区管理办公室特通知各位知悉:为了继续组织落实关于金三角经济特区内电信行业的运营,使其遵守所制定的法律法规,特通知各公司、商户、个人、法人以及网络与电信服务企业家,具体实施如下:1.请各公司、商户、个人、法人、网络与电信服务企业家停止进口、销售和安装星链(Starlink)卫星通信设备。
2.请各建筑大楼负责人共同合作,给予驻特区科技与通信办公室工作组在实施程序中提供方便。老挝电信公司省各分公司和ITS公司,将执行拆除和扣留使用外国非法 星链(Starlink)卫星通信设备及以前走私进口、销售和安装的卫星通信设备。对于该项工作将进行信息收集和复查后交由驻特区科技与通信办公室处理。
3.各公司、个人、法人、网络与电信服务商,有意在金三角经济特区内经营电信和无线通信(包括2G、3G、4G、5G和手机信号和网络、各种频率和广播电台),必须先获得科技与通信部和金三角经济特区委员会签发的经营许可证。4.对于卫星通信设备(Starlink)的拆除和停止使用工作,将于2024年9月5 日至 15 日起严格按时完成落实工作。
5.如各公司、个人、法人、网络与电信服务商使用和销售未经科技与通信部和金三角经济特区管委会允许的卫星通信设备(Starlink) 广播电台和发射各种频率时 将按照 #每台1亿2千万基普至1亿5千万基普 的措施进行处罚 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按照刑事案件进行处理。按照老挝总理的政令和科技与通信部的相关管理规定,将对电信非法经营6.活动进行审讯和依法惩处。
如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行为的将移交老挝或中国司法机关依法按照刑事案件进行处理